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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今天起,瑞金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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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網(wǎng)-小橙子6666于 2021/09/27 20:50:54 發(fā)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瑞金交警
作者:瑞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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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助推全國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活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屬非機動車,需經(jīng)縣(市、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F(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上牌范圍: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能實現(xiàn)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2019年4月15日開始執(zhí)行的電動自行車國家新標準如下:
1、最高設計車速≦25Km/h,當車速達到15 Km/h以上發(fā)提示音;3、車寬≦0.45m,輪距≦1.25m,鞍座長≦ 0.35m;五、申請非機動車登記的,應當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nèi)向非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驗車輛,并提交下列材料: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攜帶身份證、購車發(fā)票、出廠合格證至市交管大隊食堂后面機動車查驗點;3、帶查驗表至查驗點旁業(yè)務受理窗口受理登記,窗口民警發(fā)放號牌及登記證。七、我市從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進行通告宣傳,請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及時辦理上牌登記,并倡導駕乘電動自行車時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從2021年10月27日起,駕駛應當?shù)怯浂吹怯浀碾妱幼孕熊嚿下沸旭偟?,公安交管部門對駕駛人處30元罰款并告知補辦相應手續(xù)。同時,對違反規(guī)定的公職人員,創(chuàng)城辦將抄告其所在單位。對不服從管理、阻礙執(zhí)行職務的駕駛人,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