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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官在那么短的時間內幫我執(zhí)結到生活費……”近日,申請人劉某從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執(zhí)行法官手中喜領扶養(yǎng)費時激動的說道。

劉某和鐘某于2009年結婚,2012年生育一女兒,生活本幸福美滿,不料2013年劉某查出患有一種較嚴重的疾病,鐘某便逐漸嫌棄劉某。鐘某于2016年起訴劉某要求離婚,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后,鐘某于2017年又起訴劉某要求離婚,法院再次判決不準予離婚,鐘某干脆玩起了“消失”,使妻子劉某找不到鐘某,也不再支付醫(yī)療費和生活費給劉某。

注:圖片來自網絡,與本文無關
生存所迫,劉某于2018年1月訴至法院,要求鐘某支付扶養(yǎng)費,法院判決鐘某應于每月月底支付1000元扶養(yǎng)費給劉某,可鐘某一直未履行,劉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該案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執(zhí)行法官多次上門找到鐘某,對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告知鐘某現在并未離婚,有幫扶妻子的義務,且劉某生活現狀確實不易,于情于理于法鐘某也應該按時支付扶養(yǎng)費給劉某,可是鐘某完全無動于衷,還大聲叫囂“我憑什么給她錢?離婚又不離?自己有手有腳不會去賺錢嗎?”執(zhí)行法官見被申請人鐘某拒不履行,當機立斷再次向告知被申請人鐘某如再不履行支付扶養(yǎng)費義務將馬上將其拘留十五日的法律后果。被執(zhí)行人鐘某趕緊松口,進屋翻找現金,馬上履行了案款,該案從執(zhí)行立案到結案,只用了5天時間。
十年修得同船渡,
百年修得共枕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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