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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墾荒了!三年每畝保底1200元培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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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網-劉于 2021/03/29 21:09:54 發(fā)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贛州市人民政府網、客家新聞網、贛州發(fā)布
作者:瑞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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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適應當前國家、省關于嚴格耕地保護的新形勢和新要求,正確處理好經濟發(fā)展與耕地保護關系,保障好革命老區(qū)高質量發(fā)展示范區(qū)建設,近日,贛州市出臺《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土地整治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21〕11號),該文件是繼《中共贛州市委 贛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贛市發(fā)〔2018〕7號)、《關于建立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市級調劑庫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17〕183號)等文件后,制定的又一個加強耕地保護的規(guī)范性文件。
一起來看文件詳情
各縣(市、區(qū))要提前研判國家、省、市重大項目耕地占補平衡需求,著力通過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儲備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指標,破解全市水田指標緊缺的結構性矛盾;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統(tǒng)籌,為省域內調劑購買儲備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水田)指標預留資金,保障項目順利落地。
鼓勵各縣(市、區(qū))在市域范圍內調劑富余占補平衡指標和增減掛鉤節(jié)余指標。調劑價格參照贛府廳發(fā)〔2019〕13號規(guī)定執(zhí)行。對確需省內跨設區(qū)市調劑指標的,調劑面積不再受市級調劑庫庫存指標限制。
項目建設要充分尊重民意,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權益,選址方案確定后,應在當地公示十天,嚴禁出現不公告、不投資、不建設的虛假包裝項目出現。項目竣工后,新增耕地三年內必須種植農作物,不得種植油茶、果樹、茶葉等其它木本植物,不得在項目驗收范圍內開展非農建設和設施農業(yè)。
要按照“新增耕地每畝第一年不低于600元、第二年不低于400元、第三年不低于200元”的標準,落實好三年的培肥資金,逐步提高項目耕地質量。同時,各縣(市、區(qū))必須從撥付鄉(xiāng)鎮(zhèn)項目資金中預留三年的后期管護資金,專戶管理,逐年撥付,確保復墾地塊農作物的種植。土地整治項目竣工驗收報備生成指標后,嚴控新增耕地非農化,嚴防新增耕地非糧化。
嚴格規(guī)范地方所得指標收益的使用,指標收益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支持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等支出不得低于50%,著力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縣級財政根據收益分配明細及時將凈收益劃轉鄉(xiāng)級財政、土地所有權人和農戶等土地使用權人賬戶,嚴禁克扣、截留、挪用。對已經完成跨省或省內調劑的項目指標收益,各縣(市、區(qū))要組織開展收益分配排查“回頭看”,確保收益逐級足額返還給鄉(xiāng)鎮(zhèn)、村集體、拆遷戶和農戶。
在項目驗收和核查過程中,一旦發(fā)現設計、測量、施工、監(jiān)理等參建單位在土地整治項目中嚴重不負責任,弄虛作假,造成重大問題和影響的,要列入土地整治項目中介機構黑名單管理,禁止其參與市域內土地整治項目的參建服務工作。土地整治項目驗收的地塊將作為耕地管理納入國家、省對耕地保護的監(jiān)管,對擅自改變用地性質、落實管護措施不力的,將嚴肅追究地方政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守護好糧食生產的命根子
堅持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