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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上午10時(shí)45分許,潘某駕駛小車沿206國道行駛至壬田鎮(zhèn)高軒村肖屋小組路段時(shí),與前方同方向吳某駕駛的無牌電動二輪車追尾相撞,造成吳某頭部受傷及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慶幸的是,吳某傷情不大。經(jīng)調(diào)查:潘某駕駛車時(shí)分心駕駛;吳某駕駛電動二輪車系無證駕駛,且未戴安全頭盔。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駕車出行時(shí)牢記交通法律法規(guī),集中注意力,切勿分心駕駛,因?yàn)槲kU(xiǎn)就在一瞬間!知危險(xiǎn)會避險(xiǎn),騎乘二輪車戴好安全頭盔,駕乘汽車系好安全帶,安全文明出行,平平安安回家!系好安全帶,安全文明出行,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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