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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發(fā)布“全力配合開展‘公益訴訟江西行’助力守護‘文化瑰寶’”典型案例,瑞金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督促保護烈士紀念塔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典型案例。


瑞金市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烈士紀念塔行政公益訴訟案

行政公益訴訟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 協同治理 整體提升
針對烈士紀念設施日常管護問題,經檢察建議督促后仍未整改到位,檢察機關可以通過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推動相關單位依法全面履職,加強烈士紀念設施全面保護和有效利用。
瑞金市武陽鎮(zhèn)革命烈士紀念設施始建于1956年,包括革命烈士紀念塔和劉國興、楊斗文烈士墓。其中烈士紀念塔底部碑文刻有武陽全鎮(zhèn)1315名革命烈士英名,供后人瞻仰。該烈士紀念設施于2016年確定為縣級烈士紀念設施。但因風雨侵蝕、日常管護不夠,存在損毀隱患。
2024年9月,“益心為公”志愿者向瑞金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瑞金市院)反映情況,經初步調查后,瑞金市院9月16日立案,查明烈士紀念塔亟需加固修繕、周邊環(huán)境有待整治提升。瑞金市院分別向相關單位制發(fā)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職,及時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做好保護管理。
相關單位均在規(guī)定期限內回復整改情況。鑒于紀念塔修繕資金的申請和報批需要時間,瑞金市院2024年12月5日對該案中止審查。中止審查期間,瑞金市院持續(xù)跟進,因問題仍未整改到位,瑞金市院2025年3月5日恢復審查。
2025年4月,瑞金市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請判令相關單位依法繼續(xù)履行保護管理職責。審理期間,相關單位申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提升專項資金72萬余元,實施修繕工程加固紀念塔塔基、新建余坪與花圃1000余平方米,建設停車場和綠化帶,設置烈士紀念設施標志,將保護范圍與其他區(qū)域明顯區(qū)分,同時紀念塔延伸至劉國興、楊斗文烈士墓的路容路貌得到整體提升。瑞金市檢察院加強法治宣傳、積極協同屬地政府開展釋法說理,推動周邊群眾主動清理占用的土地,積極配合修繕。2025年6月,烈士紀念塔維修改造完工,并經初驗合格。瑞金市法院與檢察院多次前往現場實地查看,相關問題已整改到位,紀念塔整體環(huán)境得到提升。6月26日,法院依法對該案裁定終結。
烈士紀念塔修繕完工后,瑞金市及周邊縣市先后組織學生、機關企事業(yè)干部及社會人士20批次3千余人次開展愛國主義及紅色研學教育。
烈士紀念設施凝聚著歷史記憶和精神情感。檢察機關依法督促相關單位共同履職,保護烈士紀念設施。經制發(fā)檢察建議后,對未采取實質性整改工作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對整改中存在的難題,協同合力解決,加快推進整改進程,推動烈士紀念設施修繕保護到位和活化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