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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勸返!瑞金兩名逃犯回國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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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于 2024/04/08 14:19:02 發(fā)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紅都警事
作者:瑞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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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詐工作專班和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4月3日我局成功勸返兩名滯留緬北逃犯鐘某良、鐘某長回國投案自首。
鐘某良,男,2018年因涉嫌詐騙被浙江舟山警方網(wǎng)上通緝,后潛逃至緬北。
鐘某長,男,2023年因涉嫌組織偷越國(邊)境被興國縣公安局網(wǎng)上通緝,2021年潛逃緬北瓦邦。
警方正告非法滯留境外人員
盡快回國投案自首
爭取寬大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規(guī)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shù)眾多的;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規(guī)定: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偷越國(邊)境,情節(jié)嚴(yán)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xùn)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