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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的樓棟(航拍畫面)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安全防范工作會議精神
深刻汲取南京“2·23”重大火災等事故教訓
就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贛州市安委辦緊急通知

高層建筑、住宅小區(qū)、連片自建房、出租屋、群租房等易發(fā)生群死群傷的人員密集場所。
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剛性措施:
1.凡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私拉電線、電纜充電的,一律對電線、電纜予以清理;
2.凡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違規(guī)停放電動自行車的,一律進行強制搬離;
3.凡設置在室內、建筑底部或架空層,且無法與其他部位進行防火分隔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一律進行拆除;
4.對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且拒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一律依法依規(guī)進行查處。
2024年3月5日前完成集中排查整治,隨后轉為常態(tài)化開展。
1.全面濃厚宣傳氛圍。各地、各部門要組織人員再次開展一次集中敲門行動,教育和推動村(居)民做到“三禁止一規(guī)范”,即:禁止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加裝改裝或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蓄電池;禁止在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qū)域,以及違規(guī)私拉電線、電纜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電動自行車堵塞、占用建筑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共用部位;規(guī)范有序停放電動自行車,并在符合消防規(guī)范的充電場所充電。要進一步加強電動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的宣傳提示,開展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組織居民全覆蓋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強化自防自救能力。
2.壓實各方工作責任。各縣(市、區(qū))要認真落實好屬地責任,全力推進專項整治行動,組織好上門入戶宣傳、政策解釋工作,并通過物理隔離等措施制止電動車入戶充電,同時要疏堵結合,落實電動車充電場所,完善充電設施。各級消防部門要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充電整治的工作指導,加強分析調度和檢查督辦,會同公安等部門加大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查處力度。各地要在3月5日前至少曝光1起相關典型案例,形成執(zhí)法震懾。
電動車為我們的出行
帶來了極大便利
隨之也產生了
一系列安全隱患




電動車為什么容易起火?
電動車如何選購?
電動車使用注意事項







法律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了失火罪。由于過失造成火災,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電瓶放在家里充電有危險是常識,事主應當知道可能會發(fā)生危險,仍然在家充電,主觀上具有過失,若重大后果將涉嫌失火罪。一旦罪成,可能將要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安全容不得僥幸心理
禁止電動車進樓入戶
更不要在室內充電
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的負責
轉發(fā)提醒身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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