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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動是魔鬼!瑞金一女子持刀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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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于 2023/08/16 19:36:42 發(fā)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紅都檢察
作者:瑞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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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被告人鄒某某與袁某某發(fā)生矛盾,便通過拔掉袁某某菜地里的大蒜苗來泄憤。袁某某報警,派出所民警與袁某某一同前往鄒某某家中了解情況。鄒某某見袁某某與民警前來,情緒非常激動,不斷辱罵并拿起掃把要打袁某某。民警擋在面前勸解制止,尋機搶下掃把,隨后鄒某某又拉扯和腳踢民警,被民警控制在一方桌前,鄒某某反握起桌面上的水果刀(經鑒定為管制刀具)刺擊民警,造成民警受傷。

瑞金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鄒某某持管制刀具襲擊正在執(zhí)行公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之規(guī)定,應當以襲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日前,瑞金市檢察院已依法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底線不容逾越,執(zhí)法權威不容挑釁,人民警察依法執(zhí)行任務,請自覺配合,切莫實施襲警行為,否則將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zhí)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fā)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zhí)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