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掃一掃
九江市人民檢察院
依法對高軍等3人提起公訴
2018年7月13日,被告人高軍指使徐海敏在江西瑞金市楊永勝處購買毒品,并轉賬12萬元給徐海敏。次日,徐海敏在支付了11.99萬元后攜帶購買的毒品從江西瑞金市運回九江市。當天12時許,徐海敏駕駛車牌號為鄂JG0962本田汽車與高軍駕駛的車牌號為贛G118B2別克轎車在九江市105國道旁的三石飯店會合,二人在飯店大廳被公安民警抓獲,并當場從徐海敏駕駛的汽車內(nèi)搜繳毒品K粉凈重996.64克,冰毒凈重522.20克;同時民警在高軍駕駛的汽車駕駛室扶手箱內(nèi)繳獲毒品麻果凈重為2.54克,冰毒凈重為3.38克。
被告人鄒鵬分別于2018年7月9日、7月10日、7月12日、7月14日先后四次容留吸毒人員陳菲在其家中吸毒。2018年6月初容留羅晶在其家中吸毒,于2018年6月20日左右和7月7日左右,先后兩次容留羅晶、高翔(另案處理)在其家中吸毒。2018年7月13日21時許,被告人鄒鵬通過電話聯(lián)系的方式,到羅晶家里販賣給羅晶2克毒品K粉,羅晶通過微信轉賬支付鄒鵬300元。
被告人高軍、徐海敏、鄒鵬犯罪情節(jié)嚴重,將依法受到嚴懲。

Copyright @ 2015-2025 瑞金網(wǎng)www.beephoto.cn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