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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S451瑞金泉水逕至瑞林段和S543瑞金瑞林至葛練(縣界)公路改造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瑞金市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瑞金市城市總體規(guī)劃》,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瑞金市瑞林鎮(zhèn)大坪村、建設村、水口村、穩(wěn)村村、禾塘村、長沙村,丁陂鄉(xiāng)丁陂村、里田村范圍內的部分集體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規(guī)劃用途
擬征收土地規(guī)劃用途為S451瑞金泉水逕至瑞林段和S543瑞金瑞林至葛練(縣界)公路改造項目用地。
二、征地權屬單位、位置、面積和地類
(一)S451瑞金泉水逕至瑞林段公路改造擬征收土地位于:
1、瑞金市丁陂鄉(xiāng)丁陂村上坪、老屋、圳子背、竹山下、新屋下、南坑、伏塘、連塘、何屋、下新屋、車谷排、南莊、人形小組。擬征地面積283.65畝(其中:水田85.91畝、旱地2.41畝、塘1.23畝、園地45.48畝、林地148.47畝、建設用地0.15畝);
2、瑞金市丁陂鄉(xiāng)里田村上塅、上里田、下里田、新屋、安下小組。擬征地面積89.89畝(其中:水田57.31畝、林地30.65畝、建設用地1.93畝);
3、瑞金市瑞林鎮(zhèn)大坪村烏石、倉下、新屋小組。擬征地面積109.73畝(其中:水田59.34畝、塘0.66畝、林地49.73畝);
4、瑞金市瑞林鎮(zhèn)建設村馬齊塘、田螺形、山下小組。擬征地面積33.78畝(其中:水田9.91畝、塘3.09畝、園地0.53畝、林地20.25畝);
5、瑞金市瑞林鎮(zhèn)水口村新屋下、水口、江上、康屋、竹子壩、云龍排、冷水坑、下嶺排、南坑、其上、黃柏小組。擬征地面積354.28畝(其中:水田95.68畝、林地250.07畝、園地8.53畝);
6、瑞金市瑞林鎮(zhèn)穩(wěn)村村呈屋寨、田心、下里村、上里村、旗山下、下山寨、上山寨、中村、大屋家小組。擬征地面積134.25畝(其中:水田124.43畝、林地9.82畝)。
(二)S543瑞金瑞林至葛練(縣界)公路改造擬征收土地位于:
1、瑞金市瑞林鎮(zhèn)禾塘村禾倉壩、李子排、下心田、山坑、洋坑小組。擬征地面積156.62畝(其中:水田50.58畝、塘2.97畝、林地101.99畝、建設用地0.57畝、村內空閑地0.51畝);
2、瑞金市瑞林鎮(zhèn)水口村水口、江上、鴉鵲坪小組。擬征地面積66.96畝(其中:水田23.18畝、塘1.29畝、林地42.49畝);
3、瑞金市瑞林鎮(zhèn)長沙村桐樹排、新屋下、大禾坪、中寨、留下、葛練小組。擬征地面積256.42畝(其中:水田45.56畝、塘8.08畝、園地10.51畝、林地189.32畝、建設用地1.63畝、村內空閑地1.32畝)。
(具體權屬、界址、面積和地類以最終調查確認為準)
三、被征收對象
擬征收土地規(guī)劃紅線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集體經濟組織和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人(單位)。
四、征地補償、青苗及附著物等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調整標準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5〕163號)、《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6〕129號)規(guī)定執(zhí)行;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補償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外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6〕179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和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補貼的安置措施;主體房屋拆遷安置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宅基地安置兩種方式;其它地上構筑物等附著物征收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具體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瑞金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發(fā)〔2015〕26號)、《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調整標準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5〕163號)、《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6〕129號)及《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外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6〕179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5月25日至2019年6月10日。
七、自本告知書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的青苗和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八、自本告知書發(fā)布之日起,各有關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停止辦理下列事項:
(一)批準宅基地和其他建設項目用地;
(二)批準改變房屋用途和房屋轉讓;
(三)批準土地流轉;
(四)核發(fā)各類經營許可證照;
(五)戶籍登記(婚姻、出生、學校畢業(yè)、回國、退伍以及刑滿釋放等戶籍登記除外)。
九、本告知書下發(fā)后,將組織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青苗、附著物權屬、種類、規(guī)格和數量等進行調查,擬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以及其他青苗等地上附著物所有人應予以配合。
十、在擬被征收土地范圍內,土地或青苗、附著物權屬有爭議的,憑有關合法的權屬證件或其他合法資料,及時向瑞金市自然資源局或相關部門申請權屬糾紛處理。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土地紅線圖
聯(lián)系方式:
瑞金市瑞林鎮(zhèn)人民政府
謝 鵬:18070361899
瑞金市丁陂鄉(xiāng)人民政府
楊長濤:15083781768
瑞金市自然資源局
楊沁福 :0797-2557232
201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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