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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發(fā)生交通事故,2名12歲學生駕駛非機動車撞倒1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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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網(wǎng)-小橙子6666于 2022/12/24 19:56:41 發(fā)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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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發(fā)生交通事故,2名12歲學生駕駛非機動車撞倒1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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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法院處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駕駛非機動車造成另一未成年人受傷的交通事故案件。2021年11月,被告謝某(12歲)搭乘同學曾某(12歲)駕駛的電動二輪自行車(非機動車)行駛至瑞金市黃柏鄉(xiāng)新茶廳路段時,撞倒行人原告劉某(5歲),造成劉某受傷。該交通事故經(jīng)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謝某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原告負此次事故次要責任。另外,謝某駕駛的電動二輪自行車車主系曾某的母親郭某(曾某法定代理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quán)益,原告將謝某及其父親(法定代理人)、曾某及二輪車車主郭某訴至法院,要求上述人員承擔賠償原告的醫(yī)療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9680元。收案后,鑒于幾方當事人主體均涉及未成年人且數(shù)額不大,法官以調(diào)解處理為主。在審理過程中,雙方對交警劃分的事故責任沒有異議。被告曾某在被告郭某處取得車輛使用權(quán)后,并交由被告謝某使用,故原告劉某監(jiān)護人、被告謝某、曾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過錯,應(yīng)當承擔相應(yīng)的過錯責任,被告郭某明知曾某系未成年人還將車輛鑰匙交由其駕駛存在相應(yīng)的過錯。在法官耐心的釋法說理和耐心溝通下,最終,三方當事人均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了調(diào)解協(xié)議,謝某、曾某也認識到自已的錯誤,至此,這起以未成年人為主體的交通事故侵權(quán)案圓滿結(jié)案。